2024年11月1日上午9:00,信息中心全体教职工在明德楼A座611办公室,开展集体学习活动,学习主题——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<决定>学习辅导百问》之《如何理解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》。
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,也是当前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制度基础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,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。既要“巩固”也要“完善”,具体而言,就是要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、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、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,确保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长期不动摇,为农村改革发展奠定坚实基础,同时要适应农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要求,不断调整生产关系,释放改革动能,发挥双层经营体制优势,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不竭动力。
当前,农村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,越是在紧要关头,越是要守住根本、把牢方向。在过去40多年的农村改革发展过程中,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、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极大解放了生产力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幕开启,一系列触及关键环节、核心领域的改革举措和制度设计落地,农村土地所有权、承包权、经营权分置并行,“三权分置”改革搭建起制度框架,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完成,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初步建成。建章立制、体系建构、法治保障紧锣密鼓地同步推进,凸显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性、整体性、协同性,双层经营体制在新时代迸发出无限活力。
牢牢把握方向,改革方能行稳致远。历史和实践证明,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把稳农村改革航向之根本,在改革中不断巩固,在创新中不断完善,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,就一定能推动农村改革不断扬帆破浪、勇往直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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