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落实《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》,扩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传播影响力,7月6日上午,信息中心组织部门教职工向各单位分发《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》宣传页,并在校园内摆放展板集中宣传,提醒大家关爱信用记录,牢记信用法规。
《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》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,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。《条例》更加注重综合性信用立法,不仅规范信用信息归集、查询,还增加了信用主体权益保护、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、信用环境建设、信用行业发展的内容;对违反《条例》的行为,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,在全国首次建立了滥用职权认定黑名单的惩罚机制,首次对不履行信用承诺的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。
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向广大师生普及《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》等相关信用法规及信用知识,多角度传播诚信文化,讲解诚实守信在师生日常社会交往中的重要价值,倡导诚信文化。
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
2020.7.7